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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站前区2021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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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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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区民政局代区政府起草了《营口市站前区2021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意义

为扎实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有效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强化政策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依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民函〔2021〕8号)和《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辽民发〔2020〕6号 )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民政局起草了《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营口市站前区2021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共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通过改革试点,加快补齐我区养老领域“短板”,强化薄弱环节,在优化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推动智慧养老、建立困难老人兜底服务制度方面进行探索,在工作机制,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及智慧养老等方面摸索模式,形成比较完备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环境和推动机制。

第二部分是主要工作任务,包含八项内容:一是建设和运营1所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二是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三是鼓励支持养老机构将服务延伸至居家和社区;四是优化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五是建立特殊困难老人兜底服务制度;六是鼓励和推广互助养老;七是推动智慧养老和医养结合;八是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部分是明确了工作要求。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作,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投入保障,确保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任务圆满完成。

营口市站前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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