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相关工作要求,经区审改办同意,从2023年5月19日起,“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证书更补”2项许可事项的实施主体,由区营商局(区行政审批局)调整至区民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再设立社会组织登记等事项窗口。线下办理全区性社会组织登记事项相关业务,请到区民政局咨询或办理,线上办理途径和方式不变。现向社会公告。
办理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便民服务中心(莲花分中心)站前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科
咨询电话:社会团体相关业务:0417-2612668
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关业务:0417-2612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