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初,营口市住建局组成验收组,对照《营口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整改任务清单》,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等方式,对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政府承担的第17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注明的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3 年7 月 27 日至 2023 年 8 月 9 日
受理部门:营口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机构
电 话:2206015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站前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