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现将我区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一、举报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从名称上看,多使用“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联盟”、“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重点投诉举报七类非法社会组织:
(一)利用国家、省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公益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冒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与合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大肆开展评比表彰、等级认证、资格许可、颁发荣誉证书等活动,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开展伪健康类、医养结合、康养结合、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六)假借公益慈善、文化交流等名义,在教育、食品、养老等民生领域开展活动、损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七)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举报内容
为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对于非法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发生地与受理举报部门不一致的,受理举报部门应及时将举报材料移交非法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发生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站前区民政局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17-2612668
举报地址:站前区民政局412室
四、合法社会组织查询途径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要保持警惕,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避免上当受骗。
站前区民政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