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营口市小荷美术培训中心等12家社会组织连续两年以上未按规定向站前区民政局报送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年度报告,未以任何形式接受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营口市小荷美术培训中心等12家社会组织依法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被撤销的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不得开展除清算以外的任何活动,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一律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社会组织名单
营口市站前区民政局
2024年2月26日
附件:撤销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1 |
营口市小荷美术培训中心 |
2 |
营口市仁德国际教育培训学校 |
3 |
营口市弘德教育培训中心 |
4 |
营口诺达教育 |
5 |
营口市微微艺术学校 |
6 |
营口市达成教育学校 |
7 |
营口市站前区祥和老年公寓 |
8 |
营口市站前区建设计划生育服务所 |
9 |
营口市站前区东泰康艺园 |
10 |
营口市超群外国语学校 |
11 |
营口市站前区建设办事处莲花社区卫生服务站 |
12 |
营口市站前区建设办事处小雨社区卫生服务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