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要求,现将备案诊所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法人 |
负责人 |
诊疗科目 |
备案编号 |
备案日期 |
事项 |
1 |
营口站前崔洪金口腔诊所 |
站前区文化宫里38号 |
崔洪金 |
崔洪金 |
口腔科****** |
PDY60344921080217D2202 |
2025.3.10 |
新备案 |
2 |
营口裴医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东69号 |
李红 |
杨红 |
中医科****** |
PDY60303421080217D2182 |
2025.3.11 |
新备案 |
如发现上述审核事项不符合《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或有其他不实之处的,请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站前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地址:西市区科园路25号206室,联系电话:6630807)。
营口市站前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