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营口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站前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主体责任,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对列入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者新增事项的,由决策承办单位研究论证后按照编制程序报审。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纳入区政府法治建设考核范围。
附件: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1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 |
区发改局 |
2 |
站前区2025年社区助老食堂和助餐点 建设方案 |
区民政局 各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