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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站前区大兴村温室大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进展的公示

来源:站前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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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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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23〕4号)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现将 2025 年站前区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规模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24〕668号)安排,分配我区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指标名额1个。财政对项目村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个村不低于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省财政资金50万元,市财政资金20万元。共计划投入各级财政资金100万元。

二、资金使用要求

资金使用主体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只能用于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相关的项目支出,不得用于偿还村级债务、建设公益设施和楼堂馆所、购置交通通信工具、发放个人补贴、提取管理费用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无关的支出。

三、资金使用计划

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行业论证、县区审定”的程序,实行公开竞争、择优定村,经过市级审定,确定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村1个,项目拟投资100万元,项目为东兴街道大兴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四、项目情况

根据《营口市站前区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营站委发〔2025〕10号)要求,东兴街道大兴村日光温室大棚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既定计划推进,目前已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已进入财政审核阶段,预计2026年可实现收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由大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承担主体,选址于东兴街道光明村,建设新型自动化日光温室大棚4栋,并以资产形式参股辽宁北方田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00万元,预期年收益6万元。

(二)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7月25日,100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额拨付到大兴村。资金使用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支出,未发生偿还村级债务、发放个人补贴等违规使用情况,资金支付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精准匹配。

(三)项目推进情况

项目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相关规定,2025年7月8日通过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投标意向公告,同步完成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及财政部门审核工作,依法启动公开招投标程序。项目开工后稳步推进建设,于2025年9月30日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相关建设内容已通过验收。

站前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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