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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来源:站前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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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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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直属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提升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37号)要求,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清理后,站前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

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政府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站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政府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牵头单位

发布日期

清理废止原因

1

站前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站前区科技创新助企政策实施办法 》的通知

营站政发〔2024〕5号

科技局

2024.08.15

文件已不符合我区实际情况,依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意见》建议废止。

2

《关于营口市站前区扶持培育“四上企业”升规入统奖励的实施意见》

营站政办发〔2023〕7号

统计局

2023.12.01

已超过有效期。

3

关于印发《站前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配套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营站政办发〔2017〕35号

生态环境分局

2017.07.03

已超过有效期。

附件2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

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牵头单位

发布日期

1

关于印发《站前区河长制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营站政办发〔2017〕52号

农业农村局

2017.10.12

2

关于印发《站前区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试行)》(修订稿)的通知

营站政办发〔2018〕3号

营商局

2018.01.25

3

关于印发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营站政发〔2021〕2号

司法局

2021.12.28

4

关于印发《站前区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营站政办发〔2022〕1号

民政局

2022.03.28

5

《站前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站前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营站政发〔2023〕4号

政府办

2023.12.20

6

站前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站前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营站政发〔2024〕1号

政府办

2024.01.29

7

关于发布站前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引的通告

营站卫字〔2024〕26号

卫健局

营商局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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