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事业中心:
区政府办公室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对我区10月份网站各栏目及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网站信息发布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政务信息、社区动态、法定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栏目进行检查,检查率100%,但也存在应更新未更新、表述错误、无效链接等问题。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6家单位开设9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信息情况进行检查,暂未发现不合格单位,合格率100%。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网络安全意识
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压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水平;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巩固壮大网上主流舆论,及时转载国家、省、市重要信息,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审核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切实落实信息内容审核责任,明确各环节责任人,认真做好发布前信息筛查,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校对和审核。同时,加强值班读网,确保已发布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坚决杜绝表述错误、信息泄露、无效链接、空白栏目等情况。
(三)进一步提升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质量
各部门要强化政策解读主体责任落实,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好政策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实现政策文件与文字解读、图片解读互为链接。要有效提升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质量,在图文解读中明确本部门责任科室、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丰富解读形式,努力实现图表、动画、音频、视频、H5、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形式解读,使解读信息可视、可读、可感、可用。
(四)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必须向同级政府办公室和大数据信息管理机构报备,不得在未报备的情况下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通账号。要按照“先备案、后开设”的原则开设政务新媒体;对长期不更新、确实无力维护的,坚决注销;对受众少、传播效果差的,做好整合清理。
(五)进一步提升网上互动服务效果
各部门要在全面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建立健全动态更新机制,根据立改废情况,在政府网站及时更新发布。要提升政府网站群集约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共用,稳步推进智能查询、互动、服务等功能有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