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事业中心:
区政府办公室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对我区1月份网站各栏目及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网站信息发布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政务信息、社区动态、法定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栏目进行检查,检查率100%,但也存在应更新未更新、表述错误、无效链接等问题。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6家单位开设9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信息情况进行检查,暂未发现不合格单位,合格率100%。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
严格执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和“谁提供、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明确各环节审查职责,健全信息签发机制,确保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安全、准确、及时,杜绝错误表述和不规范表述问题出现,切实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权威性。
(二)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
严格落实《营口市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营政办发〔2020〕33号)要求,坚持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按照“谁开设、谁主办”和“先备案、后开设”原则强化日常运维管理,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须向同级政府办公室和大数据信息管理机构报备,对无专人维护、长期无更新、安全保障不到位的政务新媒体,要坚决予以关停。
(三)切实提升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质量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辽政办〔2022〕43号)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质量,强化政策解读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实现政策文件与文字解读、图片解读相互关联。有效提升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质量,在图文解读中明确本地区、本部门责任科室、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要素信息,丰富解读形式,切实增进企业和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