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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站政办公开〔2024〕2号:《站前区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2月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站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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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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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事业中心:

区政府办公室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对我区2月份网站各栏目及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网站信息发布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政务信息、社区动态、法定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栏目进行检查,检查率100%,但也存在应更新未更新、表述错误、无效链接等问题。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6家单位开设9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信息情况进行检查,暂未发现不合格单位,合格率100%。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网络安全工作要求,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信息发布和应急值班值守等工作,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要求落深、落细、落实;要切实履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职责,进一步明确本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7×24小时”监测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力度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坚持底线思维,确保信息内容安全,有效提升信息发布审核工作质量。

(三)进一步提升网站栏目运维工作质量

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政府网站栏目维护和内容建设工作,优化本单位网站栏目设置,定期开展栏目维护更新、信息发布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有效提升政府网站栏目运维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

各部门严格执行《营口市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营政办发〔2020〕33号)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必须提前向同级政府办公室和大数据信息管理机构报备,不得在未报备的情况下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通账号。对长期不更新、确实无力维护的,及时注销;对受众少、传播效果差的,做好整合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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