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政务新媒体检查 > 政务新媒体检查

营站政办公开〔2024〕11号:《站前区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11月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站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17

【字号:

分享: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事业中心:

区政府办公室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对我区11月份网站各栏目及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网站信息发布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政务信息、社区动态、法定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栏目进行检查,检查率100%,基本能够按照网站考核标准对相应栏目进行更新和维护,存在发布网站栏目信息错误表述问题。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4家单位开设5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信息情况进行检查,站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存在政务公开电话接听回答内容不规范的问题。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有效强化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审核工作

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坚持底线思维,严格把握信息发布审核关,确保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准确、规范。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科室和负责人,制定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任务分工台账,细化责任落实,扎实做好本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工作,有效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水平。

(二)有效规范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营口市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营政办发〔2020〕33号)要求,有效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要按照“谁开设、谁主办”和“先备案、后开设”原则,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开设及注销有关要求,杜绝未批先开、开而不备等问题,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必须向政府办公室和数据管理机构事先书面报备相关信息。要规范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管理,公开发布或者转载的每一条信息都要有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备案,实现每一条信息都可溯源备查。

(三)有效完成全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

各部门要根据《营口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营政办公开〔2024〕9号)和《2024年度营口市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营政办公开〔2024〕10号)所确定的指标任务,有效做好三年行动专栏、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编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提升政策解读质效等重点工作,严格按照时限节点要求加快推进、高效完成。近期,市政府办公室拟对相关工作开展实地检查。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