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事业中心:
区政府办公室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对我区1月份网站各栏目及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网站信息发布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政务信息、社区动态、法定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栏目进行检查,检查率100%,基本能够按照网站考核标准对相应栏目进行更新和维护,同时存在发布网站栏目信息错误表述问题。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4家单位开设5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信息情况进行检查,均做到每七日至少一次更新的要求,未发现不合格情况。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按时完成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发布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编制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规定和省相关要求,在汇总本地区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年报数据后形成本地区年报,并于2025年2月13日下午15:00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年报专栏向社会公开。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
各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要求,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底线思维,明确各环节审查职责,健全信息签发机制,实现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发布(包括转载)的每一条信息都要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纸质备案,并制定本单位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发布台账,全面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和水平。
(三)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并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工作培训要求,进一步严格依申请公开业务办理工作规范、优化答复工作流程、强化部门协同会商,要明确注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中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及法律条款,提高答复信息与申请事项的匹配度,着力提升答复文书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要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业务台账制度,实现登记、审核、流转、答复、归档等环节规范管理,确保流程清晰、程序合法、材料齐全、可查可溯。
(四)进一步提升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质量
各部门要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辽政办〔2022〕43号)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质量,强化政策解读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实现政策文件与文字解读、图片解读相互关联。要有效提升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质量,努力采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音频视频、一图读懂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要在图文解读中明确标注责任科室、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要素信息,丰富解读形式,切实增进企业和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