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事业中心:
区政府办公室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对我区5月份网站各栏目及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网站信息发布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政务信息、社区动态、法定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栏目进行检查,检查率100%,基本能够按照网站考核标准对相应栏目进行更新和维护,同时存在发布网站栏目信息错误表述问题。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4家单位开设5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信息情况进行检查,均做到每七日至少一次更新的要求,未发现不合格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持续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
各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坚持底线思维,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安全;要持续加强对本单位政府网站历史信息的筛查和清理工作,坚决杜绝历史信息出现严重表述错误、个人隐私泄露等情况发生;要切实做好本单位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质量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科室和负责人,制定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任务分工台账,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和水平。
(二)严格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营口市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营政办发〔2020〕33号)要求,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要按照“谁开设、谁主办”和“先备案、后开设”原则,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开设及注销有关要求,杜绝未批先开、开而不备等问题,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必须提前7个工作日向同级政府办公室和数据管理机构报备,注销关停的政务新媒体要提供第三方平台关停证明的相关截屏材料,并加盖本部门公章;同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和“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该系统为国家系统需逐级报备)中更新,不得在未报备的情况下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通账号。
(三)持续提升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水平
各部门要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辽政办〔2022〕43号)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质量,实现政策文件与文字解读、图片解读互为链接;要在图文解读结尾部分明确标注本地区、本部门责任科室、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丰富拓展视频访谈、动画漫画等解读形式,切实增进企业和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