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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营口市站前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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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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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函[2019]7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辽政办)[2019]3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区政府决定成立营口市站前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议全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情况及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优秀经验做法,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韩  跃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刘德新  区政法委书记

成  员:  夏明广  区人社局局长

高  星  区信访局局长

高旭岩  区劳动监察局负责人

金先知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满勤  区司法局局长

杨慧娟  区财政局局长

陈  健  区住房和城市划建设局局长

李贵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明权  区总工会副主席

陈建同  区公安局副局长

白亚杰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  斌  区人民检察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长夏明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机构

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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