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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站前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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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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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前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加强部门信息沟通与协作联动,按照站前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分级负责;加强宣教,社会参与的原则。

三、组织管理

成立站前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局、区教文旅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发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府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红十字会、区人武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不同疫情形势下的防控工作策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共同依法开展各项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对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等。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强化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

四、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舆论监督,把握好宣传口径,严谨、适时、适度报道,客观准确反映疫情和防范工作情况;协助做好大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区委网信办: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处理不实信息。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区政府有关信息(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等疫情报告,以卫生健康局报告为准),及时向区领导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传达和督办区领导的批示及落实情况。

区发展改革局:做好区级救灾物资(非医疗)的应急储备工作,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保障条件。

区教育文化旅游局:掌握武汉来营学生总体情况和动态信息,及时向卫生健康局通报;加强对学校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的监督和指导,与卫生健康局密切配合,组织实施各类学校预防控制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预登记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加强健康教育,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等工作,全面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武汉来营或有武汉旅行史的学生健康监测工作。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协调组织工业企业生产疫区所需物资。

区公安分局:密切注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动态和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造谣者,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有效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和封锁措施等。

区民政局:把城乡社区疫情的防治工作做在前面,摸清城乡社区疫情,采取“拉网排查”,重点以城乡社区为单位,采取对重点人群登记、造册、隔离观察等措施,加强对外来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人员的管理,控制输入病例发生。

区司法局:负责监狱、戒毒所疫情防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传染病防治法》宣传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的协调工作。

区财政局:根据有关部门疫情防控资金需求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并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采取先安排支出或拨付资金,再按规定程序补办相关手续的办法。对法定紧急采购事项,实行备案操作。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参与处理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过程中被感染的工作人员,及时受理工伤认定和落实参保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等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工作进行监管,维护环境安全。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预报等工作,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通报人畜共患疾病的动物疫情情况。

区商务局: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一旦出现感染病例,及时有效救治。

区卫生健康局:制定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方案,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培训疫情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及时向区政府汇报疫情动态。

区应急局: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对处置相关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各类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药械和广告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坚决禁止活禽销售,严厉打击非法载运、售卖野生动物等行为。

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力量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协助医疗部门开展洗、消等行动。

区红十字会: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情况,做好接受捐赠款物的发放工作;协助做好疫情传播防护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区人武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军地联防联控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按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联防联控排查、稳控等相关工作。

五、重点工作

(一)协调联动机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及时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协调会议。协调会议可由各部门提出,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通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情况,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策略,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分工负责机制。区政府负责本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地方政府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有关单位负责本系统、领域、战线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信息沟通与形势研判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展,及时了解疫情基本情况及各地防控措施和防控工作情况,组织开展疫情形势研判,为共同做好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四)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舆情监测,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要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等重点人人群、重点场所以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动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五)督导检查与责任追究机制。区政府督导办要适时组成督导组,对有关单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站前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站前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指挥,调度疫情处理,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区政府决定成立站前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不同疫情形势下的防控工作策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共同依法开展各项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对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等。

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赵新明  站前区人民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

韩  跃  站前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唐洪斌  站前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玉坤  站前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倪铁林  站前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玲玲  站前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石振宇  站前区人武部部长

王  成  站前区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成  员:

刘峥嵘  站前区八田地办事处主任

孙  辉  站前区建在办事处主任

李华楠  站前区建设办事处主任

张相全  站前区跃进办事处主任

许  胜  站前区东兴办事处主任

娄家东  站前区新建办事处主任

赵  旭  站前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谢  芳  站前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孙  华  站前区委网络管理中心主任

金先知  站前区发改局局长

李连军  站前区教文旅局局长

李  巍  站前区工信局局长

陈建彤  站前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何书凯  站前区民政局局长

张满勤  站前区司法局局长

杨慧娟  站前区财政局局长

夏明广  站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  旭  站前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孟祥宏  站前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谭明芳  站前区商务局局长

任长胜  站前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马洪广  站前区应急局局长

李贵新  站前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闫俊成  站前区消防救援大队中队长

权建军  站前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王健飞  站前区人武部保障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玲玲副区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任长胜兼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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