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全区广大教师提高师德师风素养,规范教育教学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根据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落实省、市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特制定站前区师德师风建设“三十条”新规。
一、新规内容
(一)十要
一要爱国守法。热爱祖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执教,忠实履职。
二要爱岗敬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专注教育事业发展,勤勉敬业,勤学善思。
三要潜心育人。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学生发展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要为人师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荣明耻,以身作则。
五要面向全体。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尊严,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
六要爱护学生。关注学生身心健康,了解学生实际需求,班主任每学年至少要对每个学生进行一次实地家访。
七要关心集体。维护集体荣誉,建立和谐、向上的同事关系、师生关系、家校关系。
八要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树立人民教师清廉自律的良好形象。
九要自我调节。善于调节心态和情绪,乐观向上,热情开朗,以个人的性格亲和力以及人格和学识魅力感染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十要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二)十不准
1.不准使用不文明语言。
2.不准在校内吸烟、工作期间饮酒或带酒气进入学校。
3.不准穿着奇装异服、浓妆艳抹进入学校。
4.不准在上课期间接打电话和收发信息。
5.不准旷工、无故迟到早退、把个人不良情绪带进课堂。
6.不准擅自调课及无准备、无教案教学、非“零起点”教学、超纲超进度教学。
7.不准在微信群、QQ群等布置家庭作业或公布学生个人及集体的考试成绩名次等信息,以分数和名次安排学生座位,并以此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8.不准随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布置惩罚性、重复性作业及他人代批作业。
9.不准漠视学生出现的学习、生活、心理、情感、校园欺凌等问题。
10.不准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三)十禁止
1.禁止宣讲、传播和扩散违背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法律法规和危害学生身心健康、不利于学生形成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言论。
2.禁止工作时间浏览不健康网页、打游戏、上网炒股及其他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3.禁止参与赌博、传销、非法借贷和各类非法宗教、封建迷信等活动。
4.禁止对各类安全事故迟报瞒报不处置,对各种安全隐患麻痹大意;在遇重大事故或灾难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5.禁止歧视、讽刺、挖苦、侮辱、虐待、伤害、《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外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指责、训斥、威胁、谩骂、殴打学生家长。
6.禁止随意对违纪学生停课、劝退等行为和强制学生不参加考试或中途转学以及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7.禁止私自或以其他名义给学生征订图书、教辅材料,推荐学生到指定场所购买图书、教辅材料,向学生推销其他商品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8.禁止开办各类盈利性的补习班,到各类办学机构兼职、组织或参与各类有偿补课,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或提供相关信息。
9.禁止接受家长宴请,委托家长代办私事,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任何方式、形式的赠予。
10.禁止通过网络、短信、匿名信等方式,故意捏造、虚构、歪曲事实,进行恶意诋毁、中伤、诽谤、威胁集体和他人。
二、违规处理
教文旅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执纪的工作力度,对有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教师本人和所在学校扣分处理,处理结果在全系统进行通报,作为过程性写实记入“五维”评价总成绩。同时,按照《站前区教育系统问责实施细则》启动问责程序,严肃处理。
站前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