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1、全部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
2、城市低保户家庭或城市低保边缘户家庭
3、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
4、按照市政府规定应当列入廉租住房保障的其他家庭
申请材料
1、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
2、个人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家庭成员所有人页复印件(孩子没有身份证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4、低保证原件及所有页复印件
5、就业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下岗失业人员去原单位开具无房及从未分配住房及补贴的证明,必须签字)
6、离婚证(家庭财产分割协议)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7、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户口本上住址所有材料(房照、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租房协议书、房主的房照、房主的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房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租房所在地社区开租住证明
11、孩子上学的要学籍证明
12、家庭成员死亡的要出具死亡证明(派出所开具)
13、两劳人员要释放证明
14、病志或诊断书原件(市级医院)
15、社区综合材料
16、申请表无固定格式,初审通过后提供统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