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办公室文件,辽农办畜发【2023】379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
申请指南:主要用于开展国家和省重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驱虫药物)采购、储存、注射(投喂)及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用于开展布病等动物疫病监测和净化、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并对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等予以补助。
补助对象:主要用于对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消灭过程中强制捕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的所有者给予补偿。
申请条件:符合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消灭过程中强制捕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
申请材料: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申请表。
收费标准:零收费。
办理时间:30天。
办理流程:到所属地乡镇办事处进行申报办理。
补贴标准:扑杀补助平均测算标准为禽15元/羽、猪800元/头(非洲猪瘟12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
纳入补贴范围的疫病类包括: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布病、结核病、包虫病、马传贫和非洲猪瘟。存在动物疫病传播风险的猪肉、牛肉、羊肉、禽肉、马肉等肉类,鸡蛋等蛋类和牛奶等奶类;销毁的相关物品包括被动物疫病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未拆包装的成品饲料。
监督渠道:咨询电话:2879951
受理单位:站前区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2879951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大兴村
办理时限:无
可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单位举报或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