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休学办理
(一)休学办理流程
1.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
2.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三甲以上医院证明、病历(有医生建议休学的字样)及医疗收费发票等证明材料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3.学校认真核实学生休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开具《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并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学校加盖公章。
4.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携带《休学、复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申请。学籍管理部门同意后在“休学、复学申请表”填写日期并加盖公章。
5.学生将其中一份单据送回就读学校,学校在学籍系统中为该生办理休学。另一份单据自留用作复学。
(二)休学需提供要件
三甲及以上医院证明、病历(有医生建议休学的字样)及医疗收费发票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转学办理
(一)转学办理流程
1.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本、房产证、水电单据、出生证明、租房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转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开具“学生转学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3.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学生转学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转入学校,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生转学申请表”加盖公章。
(二)转学需提供要件
户口本、房产证、水电单据、出生证明、租房协议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