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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前区关于《营口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16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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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16:部分城市污水管网建设缓慢,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直排问题突出。据统计,丹东、阜新等市均不同程度存在污水直排问题,日均直排污水量约25万吨。

二、整改目标

提升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有效遏制污水直排。

三、整改措施

强化对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强化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情况的监控。严格监管执法,及时查处城镇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行为。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我区有两座污水处理厂,分别是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北五分公司和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虎庄河分公司,两座污水处理厂均安装有在线监控设施并联网。我区加强对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对污水处理厂进行监督性检测,强化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情况的监控,未发现超标情况。我区执法权限已上收,由市执法队统一管理,营口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站前大队对两座污水处理厂开展“双随机”执法监督检查,未发现超标排污行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站前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3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

受理部门:站前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机构

营口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机构

电    话:2923404、2206015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政府2号楼404室

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站前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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