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的背景依据
为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辽宁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共六章二十三条。
第一章是总则部分,包括第一条至第三条,主要明确制定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及相关部门的职责。
第二章是资格管理部分,包括第四条至第九条,主要规定了行政执法人员领取行政执法证件的条件、执法资格考试的相关要求、行政执法证的有效期限及证件的换发、日常管理等内容。
第三章是教育培训部分,包括第十条至第十五条,主要规定了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的内容和要求。
第四章是执法监督部分,包括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主要规定了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履职要求、违规违纪调查处理、监督管理形式等内容。
第五章是法律责任部分,包括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主要列举了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规情形及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程序等内容。
第六章是附则部分,包括第二十三条,主要规定了考核办法生效日期等内容。
解读单位:营口市站前区司法局
解 读 人:王作军
解读电话:2668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