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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站前区人民政府诉讼案件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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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的背景依据

为规范全区诉讼案件的管理,及时掌握法律纠纷的发生和处理情况,促进建立健全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妥善处理诉讼纠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22条,明确了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的诉讼案件管理由区司法局统一负责统筹管理,各单位配合做好案件的整理、总结和分析等工作。区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为本单位处理诉讼案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诉讼案件的具体处理工作。同时,对诉讼案件研判会议、案件办理流程等具体内容进行说明,并将诉讼案件管理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对未及时上报案件情况、对败诉案件反映问题未进行整改等等情形,依法依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解读单位:营口市站前区司法局

解读人:王作军

解读电话:2668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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