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11.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12.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13.债务支出预算表
14.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6.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17.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预算总体说明(包括增减变化情况等)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4.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包括增减变化原因等)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站前区建设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建设街道党工委
建设街道党工委是街道各种组织、各项工作以及街道、社区党的建设的领导核心。
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协调辖区各单位,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经济社会发展、社区建设和服务、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武装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区域性、公益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负责。
3.领导本街道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维护辖区稳定。做好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武装等工作。
4.领导街道办事处和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好职权,协调好各方面关系。
5.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组织制定街道、社区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加街道、社区党内政治生活。
7.负责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配合做好各部门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考核、监督工作。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建设街道人大工委
建设街道人大工委在营口市站前区人大常委会和建设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保证其在本街道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计划和部署,组织本街道区域内的人大代表对街道办事处和区行政机关派驻街道的工作机构,开展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有关情况报告。
3.组织本街道区域内的人大代表听取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有关本街道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有关情况报告。
4.对本街道区域内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区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5.接待、受理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反映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意见和要求。督促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6.联系本街道区域内各级人大代表,协助本街道区域内各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服务。
7.组织本街道区域内的人大代表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回答选民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8.协助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做好本街道区域内的人大代表选举、罢免和补选的具体工作。
9.加强同本街道区域内社区的联系,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依法开展工作。
10.完成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建设街道办事处
建设街道办事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区政府的授权,对辖区的经济和社会事务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政府管理职能,组织开展辖区内区域性、公益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指导和支持社区行使自治职权。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
2.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管理和监督街道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街道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做好街道的财源建设工作;做好街道协税、护税、统计、物价等工作;保护公民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组织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领导和开展辖区社会事务管理,发展辖区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及卫生健康等服务事业,做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残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工作。
4.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5.强化城乡管理职能,做好市容区容管理,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发挥办事处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作用。
6.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帮助社区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建设街道纪工委、建设街道监察室
主要职责:1.监督检查所属党组织、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
2.查处所属组织、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对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党的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做出立案决定或建议,作出相应的党纪处分或提出党纪处分建议,协助配合上级纪委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3.协助街道党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完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
4.受理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问题的控告、检举,受理管辖范围内的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5.根据纪委监委授权,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相关职责。
6.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事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区域党建工作,承担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工作;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及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党员教育培训、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和党内统计等工作;落实人才政策,做好人才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文化宣传,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关心下一代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办理民兵、预备役、兵役登记,做好征兵、民兵训练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纪委监委相关工作。
行政编制1名。
综合性岗位设置: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武装、群团。
(二)综合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贯彻落实党政会议决议、决定;负责依法行政、党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绩效管理考核、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会议组织及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担人大、政协有关工作;承担推进简政放权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修订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组织工作,承担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消防、除雪、护林防火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承担防汛抗旱办公室日常工作。
行政编制1名。
综合性岗位设置:人大、政协、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建立健全便民服务平台及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等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服务和劳动关系、失业人员和企业离退人员社会保障等领域政策,做好劳动关系管理、劳动纠纷调解;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等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医疗保障事务性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养老服务等民政工作;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做好退役军人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残疾人特殊群体服务工作;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和社会捐助活动;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自治工作,承担辖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做好扫黑除恶和“扫黄打非”相关工作,排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负责辖区信访稳定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网格员队伍建设、培训,组织开展网格化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综合指挥平台和 12345 民生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行政编制2名。
综合性岗位设置:信访维稳、民政、公共卫生、社保、交通、教育文化体育、退役军人。
(四)城市管理办公室
承担对辖区城市管理、规划建设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负责街道、村(社区)建设管理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管护工作,配合做好市政工程、规划管理、房地产监督管理服务等工作,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旧)房改造等小区治理工作,承接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
行政编制2名。
综合性岗位设置:城镇管理。
(五)生态环境办公室
组织协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爱国卫生、农村饮用水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工作。
行政编制1名。
综合性岗位设置:生态环保。
(六)财政管理办公室
负责财政管理工作;组织财政收入,编制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和执行财政预算,执行各项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负责财税、金融、收入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管理,组织指导村级债权债务清理、统计、审查、化解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
行政编制2名。
综合性岗位设置:财政管理。
(七)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区域内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承担辖区统计调查和普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做好辖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合区域资源,协调相关部门为重点项目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服务,承担扶持企业发展的相关协调、对接以及对口合作相关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方面工作;配合做好电力工作;承担辖区质量提升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辖区科技创新发展相关工作。
行政编制1名。
综合性岗位设置:数据统计、经济发展。
(八)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道路和交通管理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实施行政执法,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通报等工作,协助行政执法机构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日常考勤管理、绩效考核评价等工作。
行政编制2名。
综合性岗位设置:综合执法。
二、事业单位
建设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党建、农业农村、经济财政、社会治理、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工作的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撑。事业编制 20名。
三、其他机构
区监察委员会在建设街道办事处设立监察办公室,作为派出机构,与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
行政编制1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设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建设街道办事处
一、领导职数核定
党政领导职数7名,其中,党工委书记1名,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1名,党工委副书记1名,纪工委书记1名,办事处副主任 3 名。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原则上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设人民武装部部长1名。
二、人员编制配备
根据人口规模、区划面积等因素,重新核定街道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街道行政编制 20 名,实有17名;事业编制 20 名,实有8名。
第二部分站前区建设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站前区建设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站前区建设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710.2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0.2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
(1)事业收入0万元;
(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710.29万元。包括:
1. 基本支出346.0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77.7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1.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7万元);
2.项目支出364.25万元。
相比于2023年支出预算707.9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应付未付较多,其次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站前区建设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1.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站前区建设办事处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站前区建设办事处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比2023年1.3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
1.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2.公务招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1.3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车保。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站前区建设办事处2024年安排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购置车辆支出0万元,购置设备0万元,大型修缮0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站前区建设办事处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金额合计为0万元。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编制绩效目标项目的覆盖率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 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 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 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 映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 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0.一 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 反映公务员考核、公务员招考、公务员管理、公务员履职 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11. 一 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 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 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积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 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 休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 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 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 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 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