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 一 部 分 站前区红十字会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政方针政策,拟定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
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
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县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三)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根
据《营口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管理办法(试行)》开展人道救助项目,根据中国红基会标准对白
血病和先心病青少年进行申报。
(四)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
作;
(五)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
(六)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七)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协助区委区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
人道义服务活动。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站前区红十字会本级
第 二 部 分 站前区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
第 三 部 分 站前区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站前区红十字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62.3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3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
(1)事业收入0万元;
(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62.36万元。包括:
1. 基本支出55.3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1.1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2.项目支出7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2024年预算比2023年增加5.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内容。
二、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站前区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60万元,工会经费0.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0万元。
三、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站前区红十字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购 买服务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站前区红十字会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其中:
1.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2.公务招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车保。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站前区红十字会2024年安排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购置车辆支出0万元,购置设备0万元,大型修缮0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站前区红十字会应编制绩 效目标的项目0个,金额合计为0万元。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编制绩效目标项目的覆盖率0%。
第 四 部 分 名 词 解 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 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 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 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 映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 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0.一 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 反映公务员考核、公务员招考、公务员管理、公务员履职 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11. 一 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 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 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积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 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 休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 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 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 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 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