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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前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报批《站前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请示

发布时间: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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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前区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的通知》(原安监总政法〔2016〕11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以及省、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站前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六条第二款“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规定,现将《站前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执法工作计划》呈报区政府审批。

当否,请批示。

附件:《站前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站前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1日                 


附件

站前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的通知》(原安监总政法〔2016〕11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站前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执法检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推动各相关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我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

(二)主要任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实行特殊时段监督检查、季节性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随机抽查相结合。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区直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各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所负责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督查。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站前区应急管理局17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16人,全部取得执法资格。

总法定工作日4767天,其中,监督检查工作日296天;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1965天;非执法工作日2506天。

三、重点检查安排

1、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详见附件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2、范围:站前辖区内重点规模以上企业、加油站、重点化工企业及重点制造业企业;

3、重点检查单位开展全年检查,确保每年检查一次以上;

4、重点检查企业在年度检查计划中占比为:数量占比67%,执法天数占比76%。

四、一般检查安排

1、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详见附件一般检查单位名单;

2、范围:站前辖区内除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区属制造业、化工企业;

3、一般检查单位开展全年检查,确保每年检查一次;

4、一般检查企业在年度检查计划中占比为:数量占比33%,执法天数占比24%。

五、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测算说明

1、总法定工作日, 251工作日×17人=4767工作日。

2、执法检查工作日,4767工作日-1965工作日-2506工作日=296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

(1)安全生产举报查处:10起×5工作日×3人=150工作日

(2)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30工作日×16人=480工作日

(3)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2工作日×2人×30家次=120工作日

(4)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3起×15工作日×3人=135工作日

(5)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30工作日×17人=510工作日

(6)实施行政许可相关工作:20工作日×3人=60工作日

(7)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30工作日×17人=510工作日

小计=1965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

(1)值班:251工作日×4人=1004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学习及会议:1/2工作日×40周×17人=340工作日

培训:9工作日×17人=153工作日

党校学习:5工作日×10人=50工作日

(3)病假、事假:17人×5天=85工作日

(4)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30工作日×5人=150工作日

(5)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年假:  5人×15工作日=75工作日

12人×10工作日=120工作日

探亲假  1人×20/4工作日=5工作日

婚假    15工作日×4人=60工作日

(6)参加党群活动:

1工作日×12个月×17人=204工作日

1/2工作日×52周×10党员 =260工作日

小计=2506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一)规范操作,认真落实监督检查工作任务。严格执行计划,合理安排时间保证监督检查工作需要;每次监督检查都要制订检查方案,严格按照检查方案确定的检查项目和内容开展检查。每季度对执法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执法文书使用情况、执法案卷归档情况进行汇总。

(二)认真履职,建立权责统一的责任制度。对列入执法计划监督检查的对象,监督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行政检查职责,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问题要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进行处置。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移送或者按照法定程序、依法采取法律措施并制作、送达法律文书的,免受责任追究;对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妥善处理好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的关系,妥善处理好定向检查和随机抽查的关系,妥善处理好监督检查与闭环执法的关系。

(三)注意做好上下衔接。按照分级分类、属地管理原则,量力而行。每个企业明确由一个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日常执法,做到计划检查的对象不遗漏、不重复,增强行政检查质量和有效性。

科学合理确定重点企业的范围、当年计划检查的次数,对重点企业实现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对重点企业以外的一般企业,推行“双随机”(随机选取被检查企业、随机确定执法人员)抽查,确保“双随机”抽查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比例。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时,要按照有关监督检查重点事项的规定,结合企业特点及相关行业领域事故发生规律,有针对性地确定具体的监督检查事项。按照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时,有关执法安排要与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有效衔接,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需对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重大调整的,按规定履行批准、备案程序。

(四)继续推进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执法行为。重点在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依据等方面加大力度,促进公正文明开展执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进行处理,该处罚的,要坚决予以处罚。同时,注意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

(五)严格要求,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始终做到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努力维护好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权威地位和队伍的良好形象。应急部门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是“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的重要依据,要严格执行。

附件:1、站前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重点检查单位计划表

2、站前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一般检查单位计划表

附表一:

站前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重点检查单位计划表

序号

检查时间

企业名称

工作日(天)/次

行业领域

次数

1

一季度

营口春风石化有限公司

8

加油站

2

2

一季度

营口影亿服装有限公司

8

制造业

2

3

一季度

辽宁澳源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

制造业

2

4

一季度

辽宁三征化学有限公司

8

化工

2

5

一季度

营口新兴模具有限公司

8

制造业

2

6

一季度

营口宏翔服饰有限公司

8

制造业

2

7

一季度

马勒发动机零部件营口有限公司

8

制造业

2

8

二季度

营口通风机械有限公司

8

制造业

2

9

二季度

辽宁泰昌科技有限公司

8

化工

2

10

二季度

营口光明木业有限公司

8

制造业

2

11

二季度

营口富山线缆制造有限公司

8

制造业

2

12

二季度

营口日晟营津有限公司

8

制造业

2

13

二季度

营口市海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8

化工

2

14

三季度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营口渤海加油站

8

加油站

2

15

三季度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营口东升加油站

8

加油站

2

16

三季度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营口光明加油站

8

加油站

2

17

三季度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营口航空加油站

8

加油站

2

18

三季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营口销售分公司第二十八加油站

8

加油站

2

19

三季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营口销售分公司第二十加油站

8

加油站

2

20

三季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营口销售分公司第六加油站

8

加油站

2

21

三季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营口销售分公司第二十七加油站

8

加油站

2

22

四季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营口销售分公司第七加油站

8

加油站

2

23

四季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营口销售分公司第十二加油站

8

加油站

2

24

四季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营口销售分公司第十加油站

8

加油站

2

25

四季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营口销售分公司第十一加油站

8

加油站

2

26

四季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营口销售分公司第五加油站

8

加油站

2

27

四季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营口销售分公司第一加油站

8

加油站

2

28

四季度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营口渤海加油站

8

加油站

2



合计

224


56

附表二:

站前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一般检查单位计划表

序号

检查时间

企业名称

工作日(天)/次

行业领域

次数

1

一季度

营口市得利制衣有限公司站前分公司

8

制造业

2

2

一季度

营口市双兴制衣有限公司

8

制造业

2

3

一季度

营口市站前区启达制衣厂

8

制造业

2

4

一季度

营口柏欢服装有限公司

8

制造业

2

5

二季度

营口大和衡器有限公司

4

制造业

1

6

二季度

营口市银河玻璃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4

制造业

1

7

二季度

营口市瑞祥德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4

制造业

1

8

三季度

营口东信电镀有限公司

4

制造业

1

9

三季度

营口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4

制造业

1

10

三季度

营口金盛实业有限公司

4

化工

1

11

三季度

营口海汇石化有限公司

4

化工

1

12

四季度

营口市老边区宏明石化有限公司

4

化工

1

13

四季度

大石桥市辽河油品有限公司

4

化工

1

14

四季度

营口广润燃料油有限公司

4

化工

1



合计

72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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