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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前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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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预防惩治腐败,进一步规范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防止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和围标串标,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严格落实招标投标市场各方主体责任,持续推动我区招标投标领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照《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区发改局起草制定站前区《实施意见》。会前,已向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建议,并初步通过了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会后我们将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内容和程序。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健全招标投标监管机制、加强对招标人的监管、加强对投标人的监管、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管、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五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健全招标投标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招标投标领域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提出各部门要全方位加大监管力度。在完善监管内控体系机制、加大投诉举报处理力度、提高电子化监管水平、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体系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第二部分:加强对招标人的监管。进一步强化了招标人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招标投标关键事项集体研究、公平竞争审查和内部会签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提出在招标人执行招标核准事项、落实编制招标文件主体责任、选派评委代表条件和行为、落实审查评标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标后职责主体责任5个方面的监管措施。

第三部分:加强对投标人的监管。进一步强化依法对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惩治,提出严厉打击投标人虚假投标、串通投标、中标人违规违法履约行为的惩治措施。

第四部分: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管。加强对评标专家纪律的监管,依法依规查处评标专家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评标组织方式监管,推动评标专家资源共享。

第五部分: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管,开展信用评价活动,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强化招标代理行业自律,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综上,现将《实施意见》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建议以区政府名义印发。

站前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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