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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前区关于《营口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整改任务清单》第5项整改任务验收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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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末,市综合执法局组成验收组,对照《营口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整改任务清单》和《营口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采取现场检查方式,对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政府承担的第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任务

全市散装货物运输车的苫盖方法简易,遗撒现象普遍。

二、整改目标

大力改善运输车辆运输现状,坚决遏制运输车辆苫盖不严、遗撒现象,减少扬尘污染。

三、完成情况

目前,问题均已整改完毕,散装货物运输车均已采取严密苫盖,不再存在遗撒现象,达到验收条件。

四、验收结论

同意验收。

以上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注明的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4 年 9 月 14 日至 2024 年 9 月 29 日

受理部门:营口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机构

电    话:2206015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站前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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