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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站政发〔2024〕5号:站前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站前区科技创新助企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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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事业中心:

《站前区科技创新助企政策实施办法》业经2024年4月12日第十七届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站前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站前区科技创新助企政策实施办法

为深入推进站前区涉企服务相关政策的有效落实,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纾困力度,助力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依据《营口市创建新时代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示范的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制定此《办法》。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有关科技创新决策部署,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企业问题为靶向,以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在全区上下开展助企纾困活动。全力帮助重点企业解困纾困,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推动全区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二、 工作目标

科学制定科技创新培育政策,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根据企业不同规模和行业特点,明确扶持范围,提供政策依据,确保有效实施,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引导企业实施转型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助力企业打开自主创新和市场开拓的良好局面。精准落实助企政策措施,推动政策红利及时到位,最终实现企业自我提升和持续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助企政策应享尽享。

根据企业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确定的Ⅰ类知识产权情况,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国家、省、市普惠政策基础上(10-20万元奖励),站前区给予奖励补助资金5万元。

(二)明确兑付流程,确保政策落实。

科技型企业在注册1年以上(符合申报条件下),依次通过企业申请、专家评审、审查认定等规定流程进行申报,企业获得认定资格后,在下一年度兑现奖励补助资金。科学有效实行研发投入后补助制度,引导和带动企业开展原始创新和技术创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切实把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发放到位。

(二)加大政策宣传。提高与企业沟通实效,主动靠前,利用载体广泛宣传,确保企业应知尽知,精准服务,提升扶持质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难题,形成工作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紧密跟踪,建立台账,形成工作闭环管理,落实责任,对办理过程中执行不到位、办理不及时、打折扣贯彻落实不力等现象将严格按照区政府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四)政策措施条款涉及的奖补资金门槛、标准、额度、操作细则等,由牵头单位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政策措施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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