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营口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2022年10月20日,验收组对照《营口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整改任务验收参考标准》,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等方式,对第1项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辽宁省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够深入,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强;有的地方对绿色低碳发展理解不够深刻,还存在传统路径依赖,对“两高”项目管控不力;有的地方还没有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重经济发展、轻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依然存在。
二、整改目标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
三、完成情况
1.站前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21年12月29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以及在气候雄心峰会上的讲话精神,丰富学习形式充实理论头脑,推动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论在站前取得新成效。
2.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每二个月至少研究1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3.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4.站前区暂无“两高”在建和建成项目,对不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区域消减等要求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全区已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已组织重点用能单位完成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已接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5.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压实主体责任,传导工作压力,推动落实落地。
四、验收结论
已完成整改,同意履行销号程序。
以上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注明的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5 年7 月 21 日至 2025 年 8 月 1 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电 话:0417-2206054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站前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