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前区关于《营口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2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2:辽宁省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费依赖性强,2019年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1.16,远高于全国0.54的平均水平;2015年以来高耗能产业能源消费比重逐年增加,2019年全省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89.6%,较2015年又增加4.3个百分点,高耗能的产业结构、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给减污降碳带来较大压力。按照国家要求,辽宁省“十三五”期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应较2015年分别下降15%和18%。而辽宁省“十三五”前四年两项任务只分别下降9.49%和8.62%,均未完成序时目标任务,部分城市能耗强度居高不下,自能耗双控形势严峻。对照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要求,全省还有一定差距,任重道远
二、整改目标
完成国家“十四五”能耗双控和碳减排指标。
三、整改措施
1.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成立营口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和任务分工方案,编制全市碳达峰行动方案,积极探索全市绿色低碳发展路径。
2.严格目标责任年度考核。进一步完善能耗双控目标责任体系,将能耗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区、相关部门及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节能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节能降碳意识。
3.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建立“两高”在建项目清单和建成项目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区域消减等要求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新上“两高”项目全部实施能耗等最或减量替代。强化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依法规范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从源头控制碳排放增量。
4.统筹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开展工业领域节能诊断服务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广应用再生能源,推进装配式建筑;加强绿色交通建设,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积极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2025年年底前,对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菱镁产业等14个重点行业存在“双超”“双有”和高耗能问题的重点排污单位,分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5.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全力推进营口陆上1500兆瓦风电项目,加快海上风电、营口玉石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有序增加风电、光电等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6.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定年度节能监察计划,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高耗能项目实施重点监控,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2021年年底前完成76户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7.推进企业降碳。开展碳排放核查,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筛选确定年度纳入国家核查范围重点排放单位(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名单,组织重点排放单位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和排放监测计划报送、核查及复核工作,配合完成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发放与清缴履约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贯彻落实营口市碳达峰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站前区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各领域碳达峰工作,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发展路径。
2.严格落实关于能耗双控的目标,传达重点用能企业,提高企业节能意识,不上高耗能项目,逐步鼓励企业实行转型升级,使用清洁能源,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控管理。每年全国低碳日,我区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向来往群众宣传低碳环保知识,并在站前公众号发表相关文章宣传低碳节能常识。
3.强化“两高”项目管理。落实《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总体方案》,梳理形成站前区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清单。区审批局在2021年-2022年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审批办理环评备案3件。按照营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收站前区、西市区工业建设项目全链条审批权限的通知》,自2022年10月20日起,新上工业建设项目的全链条审批权限由市直有关部门行使。
4.组织我区工业企业参加节能诊断工作、征集技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产品技术及服务,强化节能诊断服务与节能服务进企业,节能技术装备推广、绿色工厂创建等工作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为企业降本增效。2023年帮助营创三征(营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成功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2025年组织我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百威(营口)啤酒有限公司申报营口市绿色工厂,2025年3月底已申请成功;2025年10月我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百威(营口)啤酒有限公司成功申报省级绿色工厂,同时百威(营口)啤酒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 经我区推荐正在积极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2021年我区已完成德瑞化工、东信电镀2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审核验收工作。2022、2023、2024年无涉及我区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2025年涉及的营创三征1家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已按规定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5.站前区通过与锦州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积极向上申报“千村万村驭风行动”新能源试点项目,争取试点项目落户站前。
6.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档案,配合市级部门开展节能监察,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碳。已组织重点用能单位完成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重点用能单位已接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7.截止目前,我区已配合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完成辖区内重点企业碳核查工作,我区共2家单位被纳入国家核查范围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分别是营创三征(营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和营口德瑞化工有限公司。已组织上述2家重点排放单位开展上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和排放监测计划报送、核查及复核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站前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5 年 12 月 11日至 2025 年 12 月 17 日
受理部门:站前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机构
营口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机构
电 话:2923404、2206015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政府2号楼404室
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站前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