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38:营口市能耗下降率仅为0.1%,远低于全省平均本平(3.2%)。
二、整改目标
完成“十四五”期间省下达我市能耗强度降低15.5%的目标。
三、整改措施
1.落实《营口市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营口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全力推进陆上风电项目实施,加快海上风电项目、营口玉石抽水蓄能电站的前期工作推进。
2.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2025年底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达到《营口市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要求,2025年底前组织13个项目实施技术改造。
3.强化“两高”项目管理。落实《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总体方案》,梳理形成营口市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清单。
4.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档案,开展节能监察,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碳。
5.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列入辽宁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2家强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2025年年底前完成21家重点排放单位碳核查。
6.加强建筑、交通、公共机构领域节能管理,强化节能审批,2025年年底前完成建筑、交通、公共机构领域节能指标。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站前区通过与锦州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积极向上申报“千村万村驭风行动”新能源试点项目,争取试点项目落户站前。
2.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2025年组织我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百威(营口)啤酒有限公司申报营口市绿色工厂,2025年3月底已申请成功;2025年10月我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百威(营口)啤酒有限公司成功申报省级绿色工厂,同时百威(营口)啤酒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 经我区推荐正在积极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
3.强化“两高”项目管理。落实《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总体方案》,梳理形成站前区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清单。
4.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档案,截至目前,我区共有四家企业填报节能管理档案。配合市级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监察工作,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碳。
5.配合市级部门对辖区2家重点排放单位开展碳核查,现已全部完成。
6.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完成老旧小区外墙保温指标。开展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用电、光盘行动、生活垃圾分类”等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与远程节约能源资源培训。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站前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5年 12月 18日至 2025年 12月 24日
受理部门:站前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机构
营口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机构
电 话:2923404、2206015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政府2号楼404室
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站前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