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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前区关于《营口市省级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39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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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39:低于碳排放强度降低序时进度。

二、整改目标

完成“十四五”期间省下达我市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降低19%的目标。

三、整改措施

1.落实属地责任。将碳强度目标分解到县区。制定2025年各地区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并印发,加强碳排放强度降低进展分析工作。

2.开展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21家)碳核查工作,到2025年底,实现重点排放单位核查全覆盖,开展月度存证信息、质控计划和年度报告的报送、核查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按照《关于印发<2025年各地区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营口市工作部署开展此项工作,可达成既定目标。

2.已完成辖区内营创三征(营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营口德瑞化工2家企业2025年碳核查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站前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5年 12月 18日至 2025年 12月 24日

受理部门:站前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机构

营口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机构

电    话:2923404、2206015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政府2号楼404室

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站前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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