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直属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提升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37号)、营口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营司〔2025〕98号)要求,经第十七届区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清理后,站前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政府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站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政府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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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牵头单位 |
发布日期 |
清理废止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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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印发《站前区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
(营站政发〔2023〕2号) |
发改局 |
2023.10.24 |
上级文件《营口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已经废止。 |
附件2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
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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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牵头单位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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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印发《站前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配套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
营站政办发〔2017〕35号 |
生态环境分局 |
2017.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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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印发《站前区河长制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营站政办发〔2017〕52号 |
农业农村局 |
2017.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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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印发《站前区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试行)》(修订稿)的通知 |
营站政发〔2021〕2号 |
营商局 |
2018.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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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印发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营站政发〔2021〕2号 |
司法局 |
2021.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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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关于印发《站前区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
营站政办发〔2022〕1号 |
民政局 |
2022.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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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关于营口市站前区扶持培育“四上企业”升规入统奖励的实施意见》 |
营站政办发〔2023〕7号 |
统计局 |
2023.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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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站前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站前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
营站政发〔2023〕4号 |
政府办 |
2023.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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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站前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站前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
营站政发〔2024〕1号 |
政府办 |
2024.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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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站前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站前区科技创新助企政策实施办法 》的通知 |
营站政发〔2024〕5号 |
科技局 |
2024.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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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关于发布站前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引的通告 |
营站卫字〔2024〕26号 |
卫健局 营商局 |
2024.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