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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站政发〔2026〕2号:关于认定公布站前区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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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认定公布站前区新发现不可移动

文物名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事业中心: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根据田野调查阶段工作成果,我区共完成13处新发现实地调查工作,根据专家意见,经研究,按照《文物保护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将13处通过论证的新发现认定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此前牛庄海关税务司住宅旧址、营口电话局旧址、关东气象观测所营口支所旧址、营口公会堂旧址、宝来街日本派出所旧址等5处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本次仅对营口制镁厂办公楼旧址等8处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站前区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站前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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