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3日,市发改委组成验收组,对照《营口市省级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等方式,对站前区政府承担的第4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注明的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6 年 5 月 8 日至 2026 年 5 月 20 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电 话:0417-2206054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站前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8日